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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党章党规

怎样认识各级领导干部是人民公仆 没有搞特殊化的权利
时间:2017年01月13日 16:31 | 来源于: 共产党员网 | 浏览: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定:“各级领导干部是人民公仆,没有搞特殊化的权利。”我们需要从以下几方面来深刻认识。

  我们党历来不允许领导干部搞特殊化。什么是特殊化的权利?顾名思义,就是法律、制度规定之外的权利,是一般人不能享有的权利。我们党历来不允许党内有特殊党员,认为领导干部是人民公仆,没有政治上生活上搞特殊化的权利。对于搞特殊化,党从来都是旗帜鲜明反对的。

  领导干部搞特殊化危害甚大。几十年来,尽管我们党一贯反对特权,但由于传统思维和习俗的影响,由于一些制度的不健全和不完善,特权现象仍以变化了的或是更隐蔽的方式侵蚀着党的肌体,破坏党的形象。在现实生活中,一些领导干部特权意识根深蒂固、特权作风十分严重。他们有的自视为“特殊党员”,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接受群众监督;有的自认为是“特殊人物”,官气十足,用权任性;有的自享“特殊待遇”,超标准享受,潜规则行事;有的自居“特殊地位”,心无敬畏,为所欲为。特权思想、特权现象,绝不仅仅是党风政风问题,它关系社会的公平正义,关系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

  领导干部应该坚决反对和克服特权思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不仅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而且是涉及党和国家能不能永葆生机活力的大问题。任何党员企图突破党纪约束,都只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最终受到党纪的严惩。破除党内存在的一切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必须强化制度建设、强化执纪监督,切实增强领导干部的规矩意识、宗旨意识。对领导干部来说,应当自觉从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看待特权意识的危害性,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时时处处慎权、慎欲、慎微。

  领导干部要带头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自觉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始终牢记自己是人民公仆,做真正敬畏誓言、敬畏组织、敬畏党纪的明白人,永葆政治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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