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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证合一”后企业要做哪些工作?
时间:2016年11月18日 14:47 | 来源于: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网站 | 浏览: 

       存量纳税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发生变更,需要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工商部门将收缴原税务登记证,同时核发“三证合一、一证一码”新式营业执照,换发后,证照号码将从15位升位到18位,因此,纳税人还需要前往不同部门,办理涉及更换税务登记证号码的事项:

  1.换发新版“营业执照”(工商部门)

  核发新营业执照后,纳税人将持有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各一份,建议申请多个副本,便于企业经营。

  2.重新刻制“发票专用章”(公安部门)

  发票专用章中要求刻入税务登记证号,号码升位后,纳税人要及时申请刻制印章。另外,有些单位其他印章也可能涉及税号变化,如合同专用章,请务必及时更换。

  3.银行信息变更,重新签署“税银联网三方协议”(银行系统)

  开设银行账户时按规定要登记税务登记证号,号码升位后,要到开户银行申请终止“税银联网三方协议”,然后办理税号变更,再重新签署新的“税银联网三方协议”,否则将无法完成扣税操作。纳税人如在多个银行开设多个银行账户,请分别办理。切勿因此造成迟缴税款,被加收税务滞纳金。

  4.税务数字(CA)证书更换(服务商)

  CA数字证书是纳税人通过网络办税的重要组成部分,号码升位后,纳税人应到服务商服务窗口重新申办新的CA数字证书。否则,将无法登陆纳税申报软件及网上办税服务厅。

  另外,开通网上认证的纳税人还要在服务商处重新注册网上认证信息;托收方式缴纳金税服务费的纳税人还要在服务商处变更托收信息。

  5.税控设备变更发行(税务部门)

  号码升位后,纳税人开票系统要重新发行。具体步骤如下:

  1、纳税人作废手中全部发票,并保持开票系统联网且数据上传成功;

  2、次日,纳税人登陆“网上办税服务厅”查询发票结存数量,确保所有发票结存为零。如无法实现自动验旧,纳税人需到办税服务厅手工验旧;

  3、纳税人持税控设备,到办税服务厅纳税申报窗口进行非征期报税;

  4、纳税人持税控设备,到办税服务厅金税注销窗口注销税控设备;

  5、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税务登记窗口办理税后变更手续;

  6、纳税人到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岗办理金税档案维护;

  7、纳税人持税控设备,到办税服务厅金税发行窗口重新发行设备;

  8、纳税人持税控设备、购票人身份证到办税服务厅发票售卖窗口申领新发票。

  强调

  1、变更当月系统无法自动验旧,建议纳税人变更当月请勿领票、开票;

  2、税号升位前,如有空白发票,建议开完所有发票并完成验旧,开不完票的全部作废并完成验旧;

  3、已开票、已认证的,变更次月申报后不能远程清卡,可能需要到办税服务厅异常清卡;

  4、企业有未认证的购方税务登记证号为旧税号的抵扣联,在变更为新号后将无法认证,需换票;

  5、企业取得的红字信息表尚未开具红字发票的,变更为新号后将无法开具,需重新开具红字信息表。

  6、涉及号码变更的其他事项(统计局、民政局、网站备案……)

  纳税人还要到其他涉及税号营业执照编号的部门逐一办理税号、营业执照的变更,请勿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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