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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

北京市鼓励发展的高精尖产品目录(2016年版)
时间:2016年08月25日 10:11 | 来源于: 北京市经信委 | 浏览: 

一、创新前沿产品

1.新兴智能硬件。智能可穿戴设备、智能家居、智能车载、智能健康养老、智能无人系统、人工智能平台以及其他面向消费和工业领域的智能化硬件产品。

2.前沿材料。石墨烯、碳纳米管等纳米材料,氮化镓、碳化硅等第三代半导体材料,生物医用材料,3D打印材料,超导材料,智能材料,微生物降解及改性材料等。

3.智能机器人。智能机器人控制器、传感及智能感测系统等系统模块,软件操作系统及平台;智能机器人整机及系统集成,医疗康复机器人,教育娱乐、家政、养老等服务机器人,侦查、安防、救援、特种作业等特种机器人;柔性机器人、微纳机器人等新一代智能机器人,仿人仿生机器人等前沿技术领域。

4.增材制造装备。面向航空航天大型金属复杂构件直接制造、医疗器械与健康服务、创意设计等领域的激光、离子束等高能束流直接制造,基于钛合金、高强钢、铝合金、镍合金等材料的加工工艺、制造装备,3D打印装备。

5.创新药物和新型制剂。针对重大疾病、用于紧急预防和治疗感染性疾病的药物;免疫原性低、稳定性好、靶向性强、长效、生物利用度高的基因工程蛋白质及多肽药物。

6.卫星导航。泛在全源定位导航授时产品,广域无缝高精度定位导航授时产品,组合惯导系统,室内外精密定位导航授时产品。

7.无人智能航空器及管理系统。适应军事侦察、边境巡逻、治安反恐、农林作业、航空摄影、航空测量、物探等应用需求的固定翼和旋翼类无人机,无人机机载飞控管理系统、无人机交通管理系统。

8.智能网联汽车。基于车联网的车载智能信息服务系统,智能网联汽车平台、操作系统及人车交互系统,装备自动驾驶系统的智能网联汽车。

二、关键核心产品

9.集成电路芯片。包括服务器/桌面中央处理器、嵌入式中央处理器、存储器、平板显示驱动、信息安全及金融IC卡芯片、智能电网、工控及汽车半导体等关系国家信息与网络安全及电子整机产业发展的核心通用及行业应用芯片,芯片设计平台(EDA工具)及配套IP库等。

10.半导体专用设备及材料。面向半导体先进制造工艺的刻蚀、薄膜、化学机械处理、掺杂(离子注入、高温扩散)和检测等关键装备及其配套核心零部件产品,深紫外光刻胶、抛光材料、超高纯电子气体和工艺化学品、溅射靶材等关键材料产品,芯片级封装、圆片级封装、硅通孔、三维封装等先进封装和测试技术相关的关键设备及材料。

11.信息通信设备。高端服务器,大容量存储设备,面向互联网骨干节点、数据互联中心节点的大规模集群路由器等新型路由交换设备,新一代信息网络终端、基站及其核心芯片、器件,网络安全设备,光通信设备、光纤接入设备,物联网接入和交换设备、定位系统设备。

12.新型显示器件。包括高世代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TFT-LCD)、发光二极管(LED)/有机发光二极管(OLED)显示、激光显示、柔性显示、新型触控面板等新型显示产品,高性能液晶等关键材料及相关器件;新型显示模组、一体化整机与模组一体化产品等。

13.先进传感器。兼容互补金属氧化物半导体(CMOS)工艺的微机电系统(MEMS)传感器、图像传感器、智能集成传感器、化学及生物量传感器、人机交互传感器等高端新型传感器。

14.高性能、关键性新材料。特种金属功能材料、高性能结构材料、先进高分子材料、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等。

15.高性能医疗器械。数字化X 射线机、多层螺旋CT 机、超导磁共振成像系统等医学影像设备,骨科手术机器人,基于先进技术的自动化临床检测系统及配套试剂,普外及专科手术室成套设备和高性能麻醉工作站,无创呼吸机、除颤器、起搏器等急救及外科手术设备,介入治疗、放疗等专科用医疗设备,智能康复辅具、智能康复训练系统等康复医疗器械;脑起搏器、全降解血管支架等高值医用植入物和基于基因工程的精准医疗产品,移动医疗设备等。

16.智能仪控系统。可编程逻辑控制器(PLC)、现场总线控制系统(FCS)、面向装备的嵌入式控制系统、功能安全监控系统等智能控制系统,高性能变频调速装置等伺服控制机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仪器仪表,检测分析仪器,精密科学仪器。

17.高档数控机床及核心部件。数字伺服控制系统、网络分布式伺服系统等伺服驱动装置与电机;重型/超重型、精密/超精密加工技术、数控电加工及数控系统,高档数控机床集成制造系统。

18.汽车电子及关键器件。整车及发动机电子控制系统,汽车信息系统、汽车发动机管理系统(EMS)和动力电池管理系统(BMS)芯片及模块、车载通信终端、车载传感器等车载汽车电子装置;先进汽车动力总成系统。

19.先进航空动力系统及器件。航空发动机涡轮叶片、涡轮盘、风扇、压气机、燃烧室、控制系统、健康管理系统等关键部件。

20.航电系统。包括航空电子集成系统,自动驾驶仪及机载飞行管理系统(FMS),机载通信、导航、监视设备;机载气象雷达及大气数据管理系统;航空仪表及显示系统;机载防撞系统;电传控制系统等。

21.航空地面保障装备。包括新一代航空通信、导航、监视与气象设备,空天地一体的空中交通管理系统,通用航空自动化飞行服务系统、先进航空器维修设备、高性能航空器仿真系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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